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ailucy      2023年04月30日 星期日 上午 6:16

原标题: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ST同洲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志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方志超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方志超先生简历

方志超,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先后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投资银行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志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方志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方志超先生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方志超先生担任总经理,系出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团队运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方志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方志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方志超先生简历

方志超,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先后任职于中信证前,方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网上公开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