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天夏智慧(000662)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
lucy668 2024年04月28日 星期日 上午 2:24
一、天夏智慧涉嫌违规始末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智慧”)于年4月27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21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官网发布了针对天夏智慧、夏建统等24名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经查明,天夏智慧(000662)/R天夏1()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天夏智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情况;相关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近日,部分投资者诉天夏智慧(000662)/R天夏1()索赔案。已经收到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一审法院认定:天夏智慧公司发布的《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事实予以确认,并认定天夏智慧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与天夏智慧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天夏智慧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二、索赔条件
根据一审判决:于2016年8月30日至年0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年0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联系我们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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