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ailucy 2023年03月26日 星期日 下午 19:57
雨花区王公塘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范围内被征收人张仁杰(已故)户房屋的继承人刘凤梅、张君玉、张泽刚、张泽顺、张泽新:
2021年8月17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雨花区王公塘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雨政征告字〔2021〕22号),决定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位于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人民路015号第002栋105房屋为你户所有。在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你户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规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5日对你户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雨政征补字〔2022〕14号),分别于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5日直接送达,2022年8月20日在《长沙晚报》予以公告送达。你户既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搬迁腾空房屋的义务,也没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户催告,限你户自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将人民路015号第002栋105房屋腾空,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拆除。逾期仍未腾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你户到雨花区王公塘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领取《催告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雨花区王公塘片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