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实际控制人陈翔被通报批评,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lucy668      2023年11月11日 星期六 下午 16:02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林宜采 编 | 深海

10 月 30 日,永悦科技发布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 号)查明的事实和永悦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持有 6215.95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7%。2023 年 1 月 8 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但控股股东未及时告知公司,直至 2023 年 4 月公司向其征询确认后才告知并披露。

责任认定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关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控股股东未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延期披露逾 3 个月。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7.7.8 条等有关规定。根据警示函的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才进行披露。陈翔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股份冻结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2.1.3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

IFind 资料显示,陈翔,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MBA。2015 年 11 月 -2017 年 5 月,任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 – 至今,任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2 月至今,任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 9 月末,陈翔控股比例为 13.4%。

值得关注的是,永悦科技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17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收盘时持有;或在 2023 年 10 月 11 日之前买入,并在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盘时持有永悦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永悦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 124 条;涉诉关系 17 条,开庭公告 3 条,立案信息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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