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开庭 索赔有效期剩最后一个月
ailucy 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午 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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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45件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和解。
“我们自2018年初开始,陆续代理了几十名投资者向佳电股份提起了索赔诉讼,至2018年11月哈尔滨中院安排了多次庭审,期间法院也组织过双方调解,但由于投资者不者系列案件,有望在今年年底前一审审结。
回溯前情,2017年12月9日,佳电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佳电股份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佳电股份曾以介入重组阿继电器方式完成上市。在2011年—2012年间,佳电公司原股东与阿继电器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承诺:佳电公司在2011 至 2014 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原股东以本次交易中各方认购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阿继电器进行补偿。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佳电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2.58%、446.15%,占当期净利润的93.48%、706.86%。为消化前期调节的利润,佳电股份通过多结转产成品到主营业务成本,将应计入2013年度、2014年度费用计入2015年等方式,调减2015年利润总额约1.98亿元。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决定对佳电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为佳电股份提供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也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罚。
证监会罚单落地后,陆续有全国各地投资者参与诉讼。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是在2014年4月22日起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佳电股份000922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的投资者进行和解赔付,索赔资格的范围正是:2014年4月22日——2017年4月7日之间买入本公司股票,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投资者如参与索赔诉讼,胜诉概率比较大。双方争议的问题主要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被告抗辩投资者损失系由系统风险造成。而原告则认为,投资者的损失是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所致,本案不存在系统性风险,同时期大盘和佳电股份个股走势相反。最终投资者的获赔比例如何,由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