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财务造假遭顶格处罚,投资者索赔窗口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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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证监会重拳出击,东方集团退市程序启动
0亿元,占各期披露营收的13.56%-50.44%。因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3月1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续将依规终止上市。证监会同步对实控人张宏伟等8名责任人开出3900万元罚单,并对主要责任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此次处罚是继2024年新“国九条”及六部门联合打击财务造假政策后,监管层“零容忍”态度的又一体现,标志着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强化。
法律解读:投资者索赔条件与依据
立案调查与法律依据
东方集团于2024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其通过虚构农产品贸易链条虚增营收,构成《证券法》第85条规定的“虚假陈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投资者可依据以下条件主张赔偿:
适格投资者需同时满足三大要件:
投资期间月18日(风险首次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
交易凭证:需提供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加盖营业部公章),证明在揭露日后仍持有或卖出股票;
损失关联:需证明股价下跌与造假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揭露日后股价累计跌幅超30%等。
法律策略与团队优势
%。
法律要点:
索赔窗口:诉讼时效自2024年6月20日立案日起算3年,剩余维权期约780天;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具体比例依法院认定。
实务指引:常见法律问答
Q1:已卖出股票能否索赔?若在2024年6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均可主张赔偿。但需提供完整交易记录,证明买入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期间。
Q2:融资融券账户如何操作?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交易均纳入索赔范围,需额外提供信用账户对账单及担保品明细,并注明杠杆比例。
Q3:小额损失是否值得索赔?根据《规定》,即使损失金额较小,仍可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诉讼,通过代表人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风险提示与互动
合规声明:案件结果取决于证据充分性及法院认定,本文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承诺。
互动提示
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股票代码:600811
主营业务:农产品贸易、金融投资
最新负债:截至2024年6月,负债合计197.1亿元,一年内到期债务62.33亿元
审计机构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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