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600811)重大财务造假或强制退市,股民索赔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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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网上公开东方集团(600811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受损股民索赔登记中

一、索赔股票名称:东方集团(600811

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2024.6.19日之前买入股票,且在 2024.6.20日收盘时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案件背景: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立案字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6月19日,东方集团(600811)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工作函指出,2024年6月18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16.40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后公司发布公告称:2024年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鉴于东方财务公司因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 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公司立案同日还发布了《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证监局查明,2022年公司与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交易3.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小康供应链为东方集团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孙明涛、康文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后续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的告知函,东方润澜及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积极协商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但因存在债务违约,以及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影响,中信证券于2024 年6月21日对东方润澜融资融券业务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东方润澜被动减持股份数 量23,060,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2025年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202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集团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东方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国投证券作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曾对东方集团使用6.29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然而,公司因流动性紧张无法按期归还该资金,暴露出资金链断裂风险。

根据历史财报显示,公司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还有4.9亿。然后21年-23年扣非归母分别是亏损11.66亿、9.25亿和16亿,基本上把历史上赚的钱亏完了。2024年营业收入只剩下7.29亿,扣非归母净利润还有0.86亿。

东方集团曾于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7月16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东方集团启动预重整。受重整概念等因素的影响,东方集团的股价从不到一元一路上涨至3.74元。由于本次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按照相关规定,东方集团已经不具备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

四、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

23年。

单位:广东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广东网上公开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导致股价下降并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诉讼索赔。除上市公司之外,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也可以一并列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按责任大小承担不同份额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

 2024.6.19日之前买入股票,且在 2024.6.20日收盘时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在微博网上公开登记索赔信息

(本文权属于广东网上公开期从事证券系统研究开发的探路者,网上公开网上公开光圆成、宜华生活、ST同洲、宏达新材、金花股份、上海电气、保千里、延安必康、鹏起科技、奥瑞德、ST金州、赛为智能、索菱股份、新纶新材、金刚光伏、凯迪生态、长园集团、乐视网、东方金钰、ST澄星、工大高新、庞大集团、天际股份、安妮股份、金亚股份、和佳医疗等大量股票索赔案件。)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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