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万股东无眠!东方集团(600811)财务造假或将强制退市

  lucy668      专项索赔资讯

引言

228日,一则重磅消息震动资本市场:证监会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的阶段性调查进展。这一消息犹如一颗深水炸弹,让原本就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东方集团再次成为焦点。那么,东方集团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事件又将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剖析这一事件。

一、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始末

20246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600811)正式立案调查。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要知道,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东方集团此番被曝财务造假,无疑是对市场规则和投资者信任的严重践踏。

同日,东方集团也发布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明确指出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此外,由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对照相关规定,公司还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这一系列风险的叠加,让东方集团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

二、东方集团困境重重

其实,在此次财务造假案曝光之前,东方集团就已经麻烦不断。

从业绩表现来看,东方集团近年来可谓是每况愈下。2021年至2023年,公司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金额分别高达17.19亿元、9.96亿元和15.57亿元。2024年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公司发布的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亿元到– 12亿元。如此糟糕的业绩表现,让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大打折扣。

再看资金状况,东方集团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压力。2025214日,公司披露了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原来,公司于202436日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然而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将这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这一消息的披露,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对东方集团资金链断裂的担忧。

不仅如此,早在2024618日,东方集团就曾发布公告称,因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该财务公司的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6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高达16.40亿元,贷款余额为6.66亿元。当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未来3 – 6个月内化解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可到了2025214日,公司却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这一系列事件,让东方集团的资金困境暴露无遗。

三、中介机构连续三年审计意见无保留

在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中,相关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据了解,东方集团年至2023年的年报均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年至2022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然而,在2023年财报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龙江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未偿还,以及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

根据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若因审计失职导致投资者受损,会计师事务所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从东方集团此前三年的审计报告来看,均为无保留意见,而如今却被曝出财务造假,这不得不让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产生质疑。

除了会计师事务所,东方集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也可能受到波及。尽管其持续督导期间标明为2016526日至20171231日,但在东方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上,国投证券也曾发表过相关核查意见。此次东方集团财务造假事件的爆发,或将引发监管部门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进一步调查和问责。

四、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的曝光,最受伤的无疑是广大投资者。截至2024930日,东方集团股东户数高达12.9万。这些投资者原本对公司寄予厚望,却没想到遭遇了如此严重的财务造假事件。那么,投资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有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若因公司财务造假导致股东权益受损,股东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此类案件中,股东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因财务造假造成的投资损失。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给整个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我们:“作为投资者而言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一定要保持谨慎,充分了解公司的基本面和财务状况,特别是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避免因公司财务造假而遭受损失。

希望通过这一事件,资本市场能够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让投资者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进行投资。

五、投资者索赔条件

620日期间买入。并且与2024年6约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联系我们

全国

杨先生

17722538727

北京地区

刘先生

66386086

上海地区

郭先生

71622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杨先生收)

【往期文章】(点击名称可查看)

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胜诉案例!

200支可索赔股票汇

股民索赔靠谱吗?

可索赔违约债券名单

万亿私募违约潮,谁来保护投资人权益?

惊呆//上市即造假!董事长夫妇均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股民高呼:索赔!

同济堂600090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可做索赔准备

上市公司部门经理合同造假,董监高全部担责!

金花股份600080股民一审胜诉!股民可加入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注册制下创业板纠纷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受理。

法拍平台获得的限售股到期不解禁该怎么办?

重磅来袭!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由投保机构支持起诉的内幕交易民事案件

宏达新材(002211)投资者一审胜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尽快参与

证券连带赔偿10% 中泰、中德幸免

免责声明

本平台刊载的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信息作为决策或索赔依据,平台不对因使用该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