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大股东未及时披露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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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大股东未及时披露减持计划
此前,东方集团在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随后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孙明涛、康文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供应链)发生采购交易3.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小康供应链为东方集团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如若公司顺利重整并执行,将有助于投资者索赔。
公司大股东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近日,东方集团于2024年10月14日收到通知,公司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东方润澜公司为东方集团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东方润澜公司持有的东方集团股份于2024年6月21日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2306.05万股。公司未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
东方集团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合计持有的公司906,502,476股无限售流通股自2024年10月8日起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9,91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03,721,15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2.92%,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906,502,476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3.17%。
受损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6月21日当天持有东方集团(600811)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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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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