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002235)案一审胜诉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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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资者诉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35,证券简称:安妮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新进展,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安妮股份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3日之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并在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安妮股份虚假陈述受处罚
2021年4月2日,安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时代)、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画面)、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源)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 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上述违法事实有安妮股份公告、工商登记资料、协议、客户资料、财务数据及财务资料、银行资金流水、询问笔录、董事会及监事会资料、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安妮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 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1.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韩燕东、蒙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4.对许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5.对李昌儒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4年6月7日晚,安妮股份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郭某等人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有冯展鹏等995名股民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厦门中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达到318,005,866.47元。2024年6月7日,安妮股份收到厦门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505号,法院判决安妮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展鹏等995人支付赔偿金159,002,933.24元。
安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多次实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了投资者惨重损失,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安妮股份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3日之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并在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该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股票打印
157683587@
836号东峻广场三座805室
基金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网易、新浪、凤凰网、《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扬子晚报》《国际商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在内的采访,所经办的案件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自2003年起,代理中小投资者诉东方电子、五粮液、广汽长丰、超华科技、海信科龙、科伦药业、佛山照明、海润光伏、廊坊发展、汉王科技、大智慧、方正证券、方正科技、美达股份、中安消等超百起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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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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