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小牛控股同洲电子未果 互金业务拟赴美IPO
lucy668 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 下午 12:27
赴美上市正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大佬拥抱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在信而富成功登陆纽交所之后,业内外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境外上市案例充满期待。
日前,小牛金服CEO王洁凤透露,小牛金服计划在今年四季度向纽交所
小牛资本内部人士告诉《中仍与监管层密切沟通中。
谋划上市已久
关于小牛资本旗下公司最新上市计划,上述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指出,小牛金服CEO王洁凤已经宣布小牛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在美国上市,不会通过A股借壳上市。而且国内监管很严,也不可能在A股借壳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还了解到,关于上市主体的选择,小牛资本仍在考虑中。“目前希望以小牛金服为主体上市,这是大概率的考量。海外上市完全以小牛在线为主体上市,仅仅是一种概率很小的考虑,因为已经有宜人贷这样做,这意味着重复。”小牛资本内部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旗下有小牛普惠、小牛在线、小牛新财富、小牛分期、小牛投资等多个板块,业务涉及普惠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投资管理。2016年6月,小牛普惠与小牛在线一同归入新成立的“小牛金服”旗下。
自此以后,小牛金服一直致力于小额分散优质资产的开发。其资产端主要来自小牛普惠,它有一支庞大的遍布全国的业务员队伍,资金端则主要来自小牛在线的线上借款人。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形成了一个投融闭环。
记者注意到,小牛资本最初公开上市计划的时间节点可以追溯到近两年前。
早在2015年6月,小牛资本董事长彭铁就曾公开表示,小牛(资本)已将上市纳为重要的战略规划,2015年会在国内找一些企业做并购重组,很多标的已经在谈,最快年底会完成这个布局。2015年9月,时任小牛在线首席运营官余军也向媒体透露,小牛在线已有明确的上市规划,目标是在港股创业板上市,并预计于2016年3月在香港创业板过会。
当然这些计划似乎开展的并不顺利,而小牛资本对于上市主体的选择也不断发生变化。不过,不断推迟上市计划的互金平台不止小牛在线一家,2016年前后,国内多家平台都不同程度的推迟了IPO进程。
既然不排除把小牛在线作为上市主体,足以见得该平台在小牛资本的分量。那么,如果最终选定小牛在线赴美上市,其胜算几何?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向记者指出,小牛在线的优势在于上线时间较早,成交规模较大。据网贷之家和盈灿咨询数据显示,小牛在线4月成交量近30亿元,排在全国前10,另外也已签约了银行存管。但由于纽交所对非美国公司上市门槛较高、审核严格,在小牛在线没有披露用户增长、营收等多方面发展和财务数据之前,不好判断是否可以上市成功。
事实上,非美国公司在纽交所IPO需要满足的条件非常之高。诸如,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等等(满足其一即可).
另外,纵观整个网贷行业,目前2000多家网贷平台也只有宜人贷和信而富实现自主上市。
张叶霞认为,从目前来看,平台上市意愿很高,实现上市的P2P网贷平台较其他平台无疑会更受欢迎。上市可以让互金企业拥有更高的声誉和更宽的融资渠道。
她强调,海外上市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价值低估风险,不同的资本市场对一个上市公司的估值区间存在较大的理解性差异,可能导致股票价格低迷,融资的持续性和合理性不佳。“还有市场监管风险,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要强于国内证券市场,特别在信息披露环节方面监管强度的差异最为明显,除了例行的监管部门实施监管之外,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也同样履行着监管职责,对上市公司提起集体诉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借道仲裁之争议
另一厢,小牛资本与上市话题相关联,则因其陷入是否“借道仲裁控制同洲电子”的争议中。概括而言,一切事起于去年3月,同洲电子实际控制人袁明向小牛资本关联企业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借款8.7亿元。此后,该借款产生了一系列影响。
2017年5月3日,同洲电子收盘价为7.22元/股,其实际控制人袁明股份现市值约8.9亿元。而2016年4月,在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判定袁明以其持有的1.23亿股公司股份抵偿小牛龙行8.7亿元欠款之时,处于停牌期的同洲电子收盘价10.03元/股。这意味着,作为同洲电子实际控制人的债权人,小牛龙行“锁定”的1.23亿股股份,如今已不如一年前值钱。
与此同时,截止到目前,用来抵偿小牛龙行8.7亿元欠款的1.23亿股股份仍未完成过户。小牛资本告诉记者,当时没有立即过户是因为袁明股份尚处于限售期。如今则希望和监管层有着充分的沟通之后,才会过户。目前还在沟通中。
市场上已经出现了担忧的声音,有人按照近期同洲股价来计算,得出小牛已经浮亏7亿的结论,但股权还没完成过户之前,小牛只拥有债权价值,并不能产生浮亏,这一结论并不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4月12日,深交所已就股权转让事宜向同洲电子发出了问询函。业内人士猜测,股权过户迟迟未完成,与外界质疑不断不无关系。双方因民间借贷纠纷以仲裁的方式促成股权转让,监管层对此也存有疑虑。
具体来看,借款前夕,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2016年3月21日,小牛龙行发放借款,此后,袁明并未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履行促成相关担保协议合同的义务。为此,小牛龙行提出仲裁请求。
紧接着,2016年4月1日, 小牛龙行就与袁明达成了《和解协议书》。随后,仲裁庭做出最终裁决。而若此次重大仲裁被执行,小牛龙行将成为同洲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外,基于上述终局裁决的裁决结果,双方还签订了《差额补足及奖励协议》,约定袁明所持股份抵偿欠款后,小牛龙行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另行向袁明支付3.3亿元,作为补偿。同时,在袁明满足本协议条款与条件约定的特定情形后,小牛龙行愿意向袁明另行支付3亿元的奖励金。
对于各方质疑的“仲裁只是走过场,真实用意在于获取同洲电子控股权”?小牛资本回应记者称,当时袁明的股票质押给券商,恰好遭遇黑色熊市,同洲处于爆仓危险之中。袁明最终找到小牛资本援手,缓解了“爆仓”之忧。随后因担保上的重大漏洞,小牛资本为了保障权益,提出仲裁,“锁定”同洲股权,目的在于保障借出款安全。
过,通过司法手段实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从法律上讲是有效力的。另外,如果仲裁后就行执行,过户应该不会存在障碍,仲裁裁决相当于法院二审,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执行。
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也告诉记者,从具体情形来看,不排除其通过仲裁途径实现曲线上市的可能。不过,最终还是要达到上市的一些具体资产要求,仍需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接手同洲电子,小牛资本方面恐怕早有意向。同洲电子在2016年2月2日的《停牌进展公告》中披露,公司于2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的函件,获悉袁明已与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小牛资本或其控制/指定的关联方有意向受让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小牛资本内部人士表示,如果小牛资本可以成为同洲电子的股东,将积极做出改变以提升同洲电子的市场价值。此前,同洲在袁明掌舵时期,虽谋求改变,但转型不顺,已付出公司业绩亏损的代价。
他提及,同洲电子从去年开始回归传统机顶盒业务,逐步完善电视互联网全业务生态产业链,同洲电子2017年1季度盈利149万元,资金紧张状况逐步得到缓解,客户订单较上期有增长。
并强调,从投资价值来看,同洲在传统机顶盒业务板块有较深的积累,这与小牛资本已经明确提出的“家庭金融超级入口”相契合。“如果仲裁顺利完成,股权过户,那么股价的涨跌就要‘风物长宜放眼量’。最近股价变动带来的价值变化属于正常的市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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